一年来,富民县突出“五有”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
组织领导“有力”。制定《富民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富民县持续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牵头领导、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工作时限。县委组织部等7个主责部门成立相应工作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协调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工作中,分管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狠抓落实。
宣传教育“有序”。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省委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相关文件,领会精神,明确要求。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面向社会宣传“六个严禁”等纪律规定,给全县41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群发廉政短信1000余条、廉政公开信400余封,在全县各部门400余台办公电脑上安装“清风富民”廉政屏保。三是组织全县100余名领导干部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电影《人生不能重来》《沉重的代价》《不作为之害》。四是县纪委领导在全县中层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上,为400余名领导干部讲授廉政课,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监督检查“有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六项整治重点,把“六个严禁”列为“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察局对外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来电来访,将查处违反“六个严禁”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2015年,县纪委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账务等多种方式,重点对16家县级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同时,在党风巡查及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巡查及检查内容,不留监督死角。
建章立制“有效”。7个主责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责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目前,各主责部门共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7个,有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责任追究“有劲”。全县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查出违反“六个严禁”问题1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并对1名违纪领导干部进行了点名道姓曝光和调整岗位处理。目前,全县查出的14个违反“六个严禁”问题已整改11件,正在整改3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