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县委委员、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原局长高坤,与局办公室原主任苏顺玉合伙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177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购买价值17.35万元的家具等物品,将15万元公款借给他人用经商,违反“八个严禁”第一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涉嫌犯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村乡法科村陈家台子村民小组原组长李加书,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工作规程为其亲属安排农村低保名额6个,涉及低保资金8148元,违反“八个严禁”第四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地震灾后重建和社保资金。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以来,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该县制定了《会泽县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全县股所级以上干部和村“三委”负责人确定为整治范围,从八个方面确定了10项整治重点,每一项整治重点都明确了牵头领导、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结合“8.03”地震灾后重建,把“严禁违规使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资金”列为整治重点之一。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会泽电视台、会泽县纪检监察网、会泽县党务公开网、会泽公园LED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公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身存在问题主动整改并积极退缴违纪所得的,将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并公布了廉政账户、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站地址,“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指定专人接收监督举报信息。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将通告在醒目位置张贴,提高群众知晓率。
组织全县1315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处级领导)作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绝不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土地征用、绝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绝不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地震灾后重建和社保资金、绝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送‘红包’、绝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调整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绝不因玩忽职守导致管辖范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绝不因工作懈怠导致辖区内群众上访”的公开承诺并签订了《会泽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八个严禁”承诺书》。
持续发力,强化对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方案制订、工作开展、建章立制六个方面情况确定为督查重点,由专项整治组牵头对10家主责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纪委派出的8个纪工委对所负责的县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属于落实不力的问题,通过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违反“八个严禁”规定的案件。2015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八个严禁”案件47件53人,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有效震慑,筑牢领导干部“越界必究”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