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廉政账户“小账户”发挥“大作用”

发布时间:2016-01-28 11:19:38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深入推进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现将县纪委廉政账户及举报电话公布如下:一、廉政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永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永仁县农行……”这是永仁县在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的《关于公布廉政账户及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公告上清楚的公布着廉政账户和监督举报电话,此份公告还通过永仁县纪检监察网、永仁手机快讯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既畅通了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的“绿色通道”,又畅通了社会民众的监督渠道。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15年年初永仁县纪委监察局在中国农业银行永仁县支行开设了独立的廉政账户,并通过政务平台、永仁县电视台、永仁手机快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村“三委”和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退还的礼金(包括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礼品和实物的处理所得款项等),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立即上缴,逾期未上缴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账户由永仁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管,每月末与银行对账、统计,定期集中结算缴入国库,所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该账户只存不取,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将作为个人缴款凭证,应妥善保管。案发前持有该原始凭证的,纪检监察机关可视为主动拒礼、拒贿。缴款人只需到中国农业银行永仁县支行营业大厅,说明存入“县纪委监察局廉政账户”即可,不需说明款项来源和缴款理由。  

该县建立廉政账户的用意是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促进自身廉洁自律,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廉政账户主要是从预防腐败角度出发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开通一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发挥警醒作用。作为一种内部的监督和处理,从微观上来说是一种体谅人性弱点的做法,这样一个非常细微的心理影响,会有助于社会个体的自我完善。

截至2015年12月21日,存入永仁县廉政账户的金额达27万余元。(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