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富宁县招标备案57项,投资11718万元。(进入文山州交易中心进行交易35项,投资9818万元;进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22项 ,投资1900万元)招投标率达100% 。招投标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
为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2015年,富宁县住建局作为全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和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建设的行为,做到工程优质、项目廉洁、干部不倒。
高位推进。牵头副县长亲自部署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对如何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和整治重点制定了《富宁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涉及工程建设的9个单位深入开展自检自查活动,要求各单位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
明确职能。为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住建部门涉及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涉及工程建设的主要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专项审查、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十项内容。认真排查十项工作的廉政风险环节,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防堵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可能性。
突出重点。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可能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管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管,不定期进行项目巡查,做好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严抓项目质量、进度,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建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问题。 (龚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