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日前印发通知,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再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采取自查、抽查、报告三步骤,重点检查各县市党委、政府,州直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采取工作措施、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专项整治各主责部门落实牵头责任,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制度执行、问题查处等情况;对违反“六个严禁”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的计划打算;填写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通知强调,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提醒、跟踪整改;要把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再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对不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据介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去年3月,德宏州委结合巡视反馈意见、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近年来州内重大典型案件的教训,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权力寻租、以力谋私问题。制定《德宏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截至目前,德宏州纪委已查处违反“六个严禁”问题32起,其中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4起、违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10起、违规使用扶贫救灾资金问题4起、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1起,查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11起,查处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2起。(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