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筑牢执政之基

发布时间:2016-12-02 08:29:4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毛细血管”。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是否牢固的重大问题。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领导了举世闻名的“三湾改编”,作出了“支部建在连上”重要决策,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际形势的变化,给基层党组织这个传统优势带来全面的挑战。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要求,围绕主题、把握主线、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从整体上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围绕主题,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下简称六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为此六中全会提出“三个决不允许”和进一步强调“三深入”: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为群众解决问题、排忧解难。“三个决不允许”和“三深入”的提出,是对基层党组织职责定位认识的深化,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方法转型的必由之路。

把握主线,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习近平强调:“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功能上的一个要求,但总的是战斗堡垒,不能变成纯服务的组织,它的政治功能要充分发挥。”一方面,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等作用,把群众“组织起来”凝聚于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上,齐头并进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六中全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根本保证。”“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坚定的立场,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在实践中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才能使党的执政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成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所以,六中全会提出:“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突出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三次教育活动,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当前党内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正之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所以,六中全会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基础就是组织引导每一名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六中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落实好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谈话谈心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具体党内生活制度。以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组织生活的全面加强和规范。

明确责任,强化基层党建责任体系。习近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基层党组织应强化主业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同时,要严格上级对下级、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和考核评价。执行不力的要问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阐明了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问责原则,并提出建立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终身问责制度等,推动“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单纯追究“有过”向注重追究“无为”转变。(魏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