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对巡察过的单位实行责任承包制

发布时间:2016-11-21 17:55:57   来源:德宏州纪委

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延伸,方式方法与巡视工作类似,工作要求都非常严,目的就是要把巡视没有覆盖到的县级班子、乡镇班子、州县各部门“最后一公里”打通。党中央对巡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对巡视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王岐山书记提出了“巡视干部应该发现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报告是渎职,都要严肃追究责任”的工作要求。

第一,尽快熟悉政策。为了搞好巡察工作,已从州、县两级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干部建立了人才库。总体来说,人才库的同志对纪检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基本是熟悉的,但这并不代表大家熟悉巡察工作。开展巡察的依据是《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州委出台的《德宏州巡察工作办法》。本轮巡察进驻时间要求比较紧,参与巡察的同志都需尽快熟悉政策、熟悉业务,认真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刚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讲到巡视工作,都要仔细阅读,抓住工作要领,做到胸有成竹地进驻部门开展工作,如果开了动员会后还不知道怎么开展工作,这样要想把工作做好就要打问号了。巡察办要把业务培训讲实讲透,大家要认真听,只有把政策、业务真正理解、了解、掌握、熟悉了,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第二,按时进驻巡察。州委要求本月21日前各巡察组全部进驻开展工作。培训结束后,请各巡察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方案计划,进驻之前要做好工作规划、明确工作步骤。进驻以后做什么、怎么做?巡察办要召集各组组长好好研究,总的要求就是把中央省州的政策吃深吃透,把要求讲严,把做法讲了让大家理解,不能进驻以后各行其是。特别要让部门引起重视,不能把巡察工作当作一般的工作督查、一般的工作检查,要让全州各级各部门明白巡察是政治巡察,主要是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进行巡察,一定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第三,注重巡察效果。巡察是管党治党的需要,根本是要发现问题,是给党的躯体特别是基层进行“体检”。既然是“体检”,重在“检”,至于怎么治,发现的问题怎么处置,要吃药、开刀还是中药慢补,不是巡察的事情,交由组织来处理。巡察组的任务就是以发现问题为目的,围绕着查找问题开展工作,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倾下身子去发现问题,就像体检一样把问题找出来。就像一个表面上看来英俊而又有精神的人,实际上已经患有癌症,如果体检的时候没有查出来,拖下去就会危及生命;如果在体检的时候查出来了,做了手术、及时治疗还可以挽救过来。俊强书记昨天在会上也强调了“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就是渎职”。在此,我们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对巡察过的单位实行责任承包制。也就是说,如果被巡察单位在接受巡察3—5年内,出现了巡察组应该发现但又没有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要追究巡察组的责任。实行巡察工作“责任倒查”,并不是说巡察组的同志有问题,但为什么巡察会发现不了问题呢?是接到反映没有管?还是其他的原因?请各巡察组务必高度重视,特别我们是第一轮巡察,一定要严格巡察把问题找出来。如果找不出问题,就有两种可能:一是业务水平低,二是包庇。水平高、不包庇,就能找得出问题。同时,各巡察组还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如果巡察组干部不遵守纪律,也就不敢理直气壮地发现问题。

第四,加强请示汇报。巡察时间是固定的,县市30天、州直部门20天,在巡察过程中遇到问题,各巡察组要加强请示汇报。只要发现了明显违纪问题,或者是巡察组不能判断、处置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巡察领导小组报告。各巡察组定期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特别是一些重大违纪问题、重大事情无汇报时间限制,随时汇报,不能拖。

第五,注重总结经验。巡察工作是新事物,虽然工作方式方法与巡视一样,但毕竟是刚启动的工作。我们从一开始就进行了创新,本来按照省委的要求,县一级也要成立巡察组。但是我们经过仔细调研、认真考虑、谨慎对比以后,充分结合我州县市少、乡镇少的实际,为了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州县一体化巡察,在设立州县巡察办的基础上,州级组建巡察组,巡察覆盖州县乡三级。如果不像现在这样整合工作力量的话,一方面,州县两级都组建巡察组,全州要多出一两百人来开展这项工作,将耗费多少人力物力,而且州县两级的工作还会出现重复,将会加重基层负担。另一方面,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县市自己查自己,很难查出问题。包括前期我们以陇川、瑞丽为试点开展巡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只是找出了一些小问题。所以,鉴于这两方面原因,为了节约人力物力、提升工作效果,我们提出了州县一体化开展巡察工作的思路,积极向省纪委汇报并同意探索实施。这种做法在目前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任务较重的情况下,节约了很多人力物力。这就是围绕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开展的工作创新,同时创新也是一种担当。虽然万事开头难,但是所有的经验都是累积起来的。作为第一批进驻人员,各巡察组要以总结经验的心态开展工作,在工作一开始就要进行总结,看巡察程序是否合理、工作方法对不对、谈话方式是否妥当、谈话范围确定是否合理,边做要边总结,经验就是在做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大家可以算一下,5年之内州直部门、县市、县直部门、乡镇要做到全覆盖巡察,还要开展若干次的巡察。只要把工作做实,第一轮巡察结束大家就是熟练工了。而不能一轮巡察后脑袋里面完全是一堆浆糊,做什么心里都没有谱,搞了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那就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了。所以各组一定要注重总结经验,多报信息,要在总结的同时把经验固化下来。巡察办要强化信息收集,整合信息宣传渠道,加大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力度;要加强向州委的请示汇报,争取充实人员,强化工作力量。

第六,加强宣传引导。巡察对象是全州正科级以上单位,面对的是全体老百姓,是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引导工作非常重要。十八大以来,反腐工作赢得了党心民心,原因就是通过强烈的反腐树立了正风肃纪的旗帜,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希望。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管党治党要求,规矩是出来了,但是效果如何全州人民群众翘首以盼。巡察工作是回应这个关切的重要方式,所以宣传引导非常重要,巡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让群众知道。州纪委宣传部要重点关注巡察工作,积极与巡察办、各巡察组沟通对接,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要把握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特点,统筹宣传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如巡察开始就要营造一个严的环境,让广大干部群众觉得这次巡察严起来了,有什么问题要赶紧向巡察组反映了,腐败问题是躲不掉的;到巡察中间,就要告诉群众我们的工作是动真格的,是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的;到巡察后期,就要告诉群众我们查出了哪些问题,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再到后期,要让社会知道,查出来的问题没有打水漂,是桥归桥路归路,都是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如果这几个环节的宣传工作都做好了,都公开让群众了解了,我们的巡察工作就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很好的一种方式。

另外,巡察工作与州纪委、州委组织部有无法分割的内在联系,州纪委各室特别是案管室、纪检室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巡察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把巡察工作做好,以良好的成效回应州委的殷切期望。(德宏州纪委书记 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