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今天,突出强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从体制上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需要。对于烟草企业而言,由于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一方面烟草企业经过近十多年来的高速发展,为国家财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充分体现了作为国企的责任和担当;另一方面,在目前烟草专卖体制的保护下,烟草企业目前还属于垄断经营,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偏低、员工整体待遇较好、烟草产品的特殊性以及控烟呼声的日渐强烈等种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无疑会将烟草企业推到一个人们关注度较高的风口浪尖之上。烟草企业出现任何一点的腐败问题,其影响往往不是个体和局部的,而是将会产生不断地发酵,对整个行业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冲击,甚至直接威胁到烟草行业的生死存亡,“广西来宾烟草局长日记门事件”、“吉林中烟公积金事件”已经给了烟草企业充分的警示。因此,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于烟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疑具有更加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
(一)党章对“两个责任”的规定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中,对党委(组)和纪委的责任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从其中的关键词不难看出,党委体现的是“负责”、“决定”,而纪委体现的是“检查”、“协助”与“组织协调”。主体责任体现的是党委的领导地位和领导责任,而监督责任则是主要体现纪委的监督地位和监督责任,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一旦出现权力与责任的错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势必从根子上就会存在问题。
(二)“两个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
要落实好“两个责任”,首先就必须认清楚“两个责任”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党委的主体责任强调的是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的主要领导、担当、落实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处于“第一责任人”的首要地位;纪委的监督责任强调的是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执纪监督主责,确保纪委正确履行监督权力,全面提高监督能力,同时也要就监督不力、不敢监督所导致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担监督责任。在2015年2月中纪委的通报中,就首次对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党委不抓不管、纪委不敢监督导致违反八项规定或腐败问题产生单位的党委和纪委相关领导都进行了通报和责任追究。
因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一方面,党委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职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切实体现党委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纪委监督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纪委要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让党委真正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同时对党委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以及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三)“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不只是空洞的叫法,每一个责任背后都有着实实在在的内容,这些内容也具体承载起了“两个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是从选人用人上和权力运行上加强领导,实现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消除腐败产生的源头;纪委监督责任的重点,是检查监督、查处问题。只有明确了职责,才能更好地各司其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烟草企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内容不明、责任落实不力等,在烟草企业也普遍存在。烟草企业作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直接领导下的下级单位,还存在较为明显的行政性色彩,同时,烟草企业由于要面对来自于国外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也具有一定的市场化特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烟草企业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仍存在不少具有自身特色的问题。
(一)烟草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生产经营,缺乏主体责任意识。随着近年来烟草企业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步伐的加快,不少烟草企业对如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如何提升生产制造力水平的重视度在不断加强,烟草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也实现了明显的提升,但同时也放松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甚至一些烟草企业党委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与企业关系不大,更谈不上主体责任的履行;有的烟草企业认为党委是管“大事”的,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由此导致了一些烟草企业党委只重行政业务而不抓党风廉政、只看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而不抓惩治和预防腐败。这种思想的误区,恰恰是没有深刻地认识到,烟草企业作为垄断性国有企业,打造干净、讲责任、有效率的烟草形象,才是巩固专卖体制赢得更好的发展机会的立身之本。
二是重表面工作,缺乏主体责任担当。在目前烟草企业的干部人事制度下,许多行政领导尤其是行政一把手都同时担任着党组(党委)书记等党内职务,但有的领导干部往往只重视自己的行政职务,除了讨论干部人事工作外,对党内职务的履行,尤其是在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方面,更多地体现为口头上对纪委工作的支持,或者形式上的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年终的廉政述职则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的一带而过,或者是把纪委的工作当作自己的工作,缺乏对主体责任履行的学习、思考与实践担当。
三是重经营业绩,轻主体责任追究考核。多年以来,烟草企业上级单位对企业党委及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主要还是偏重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即便有廉政方面的检查考核,也更多是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遵守党风廉政相关规章制度情况的被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作的考核要求主体还是落实在纪委方面,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问题的问责追究也主要针对当事者,对是否由于党委主体责任发挥不够的责任追究力度还明显不足。由于对主体责任追究的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备,也导致了烟草企业党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的紧迫感不足,进而往往忽视了主体责任履行上的投入。
(二)烟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责任意识不强,职能上错位。多年以来,由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认知不够清晰,加之烟草企业党委过于倾向于生产经营的中心工作,纪委便顺理成章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了自己的主体工作,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策划、推进、实施占了自身大部分的工作比重,监督、执纪和问责反倒成为了“副业”,尤其近年来,烟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领域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多,一些职责范围外的事成为份内事,逐渐形成了纪委“包打天下”的局面。
二是兼职管事多,主业不聚焦。在烟草企业的纪检机构中,普遍存在着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或其他行政职务的情况,除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分管着企业内其他不少业务块的具体工作,纪委书记的主要精力较多地分散在了这些业务工作上,这也导致了烟萆企业在充分履行监督责任中对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思考与推动不够充分与深入。
三是思想顾虑大,不敢监督。一些烟草企业的纪委,片面地理解了“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为党委是上级、是领导,因此在监督上存在较大的思想顾虑,畏首畏尾,不敢监督。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要接受党委的领导,这并不意味着纪委就不能够监督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相反,对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就是要赋予纪委敢于“理直气壮”监督的权力,同时,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这也意味着纪委的监督对于党委而言,不仅不是多余、约束、羁绊,反而更多的是一种积极、有益的辅佐。
三、烟草企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对策及建议
“两个责任”的落实,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出现问题时追责,更重要的,是通过从源头上、监督机制上、案件查处和责任人惩处上,真正把党风廉政工作做深、做实、做出实效,为烟草行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阳光规范的发展环境,保持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本文结合前面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首先就要强化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意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各级烟草企业及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广泛组织开展了对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但这种学习还不足以达到强化烟草企业党委、纪委责任意识的目的,一些“学过就过”、“以前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的现象仍有所存在。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必须体现在党委真正承担起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实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体现在真正履行起监督职能,尤其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重新认识与梳理自身职责,不能“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把重心切实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二)明确烟草企业党委和纪委的具体工作职责内容
职责清晰是落实责任的基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还要明确党委和纪委的具体工作职责内容。党委和纪委既要有责任清单,又要有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和规范,使得烟草党委和纪委既有履职的动力,也有履职的压力,能够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相辅相成,形成合力。烟草企业作为国企,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方向和行政机关是一致的,但也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把两个责任的落实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结合起来。烟草企业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把重点放在用人管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国家局及上级对管理人员任用管理制度规定,严格选用标准,把好监督关口,选好配好管理人员,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好班子的管理;同时,党委要转变思想,切实致力于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烟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三转”的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落实八项规定、执行上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健全完善检查考评机制。
(三)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三分布置、七分落实”,两个责任主体倒挂的问题已经存在了多年,要在一夜之间得到彻底扭转并不现实。这就需要切实以坚定的信心和勇气,不断强化检查与考核工作,让每一级党委和纪委都切实感受到两个责任的落实,不仅仅是在会议、口头和文件上,而是实实在在的“动真格”,以严格的检查与考核,甚至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来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上级烟草企业对下级烟草企业进行考核时,应该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企业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与行业“卷烟上水平”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上级党委、纪委要加强下级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该提醒的要提醒、该通报的要通报,尤其对出现违反八项规定和腐败问题的企业,要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肃追究问题企业党委和纪委的责任,以责任倒逼的方式,使烟草企业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吴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