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1-11 09:16:38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召开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王岐山书记在会上再次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正人先正己”“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岐山书记的讲话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10月15日,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暨座谈会,硕辅书记在会上讲话时指出,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时,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对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思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后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随后,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好门户”。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态度坚决、要求明确、越讲越具体,概括起来就是“忠诚、干净、担当”,这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具体化,是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标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也同样生活在社会中,也会面临各种物质、金钱的诱惑。从查办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地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所以,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刻领会岐山书记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硕辅书记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对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力量

干部监督工作是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干部监督的工作做好了,既是对组织、干部的负责,更是对纪检监察事业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是纪委中的纪委,其自身建设既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范围和对象就是系统内我们自己的干部,监督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工作的难度,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也就更高,具体来讲,就是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干部监督工作站在监督的第一线、最前沿,敢于监督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坚决执行“五个必须”、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以比普通党员干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身硬、自身净。善于监督就是要讲程序、讲方法、讲政策,全面掌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调整的指导性意见,有条件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设立干部监督机构;没有条件单独设立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乡镇纪委,必须明确专门的领导、专职的人员,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监督不留死角和空白。要抓好干部监督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坚持优中选优;同时把优秀干部输送到重要岗位。干部监督机构的同志要以更高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抓好内部管理,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聚焦主责主业,改进干部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干部监督机构作为纪委内部的专门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中央纪委强调,干部监督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具体来讲,当前要抓好纪律审查、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日常监督、问责等工作。干部监督室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干部监督机构职责定位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三转”,自觉适应“三转”要求,真正把力量集中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上来,注意区分干部监督机构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如办公厅、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的职责边界,把不该干的活交出去,特别是不要直接插到其他部门应该做的业务工作中去。干部监督机构一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监督者的再监督上,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突出纪律审查,把执纪放在重要位置,要加强信访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五类处置标准,快查快结。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三种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盯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和下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和握有监督执纪权力的干部的监督。要充分运用好问责这一有效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搞好统筹安排,注意与内部机构、与上下级之间的配合,进一步整合与机关内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资源、力量,加强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做好监督工作。

四、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真正把组织交给的责任承担起来,克服畏难情绪、聚焦中心任务,过好“面子关”“人情关”,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全方位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要立足抓早抓小,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绝不养痈遗患。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决不护短,尤其要盯紧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信访监督和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对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反映和典型案件的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查找制度机制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五、强化纪律规矩教育,促使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一个纪律性要求很高的机构,王岐山书记反复强调,“纪委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我们这支队伍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党的纯洁性、维护党纪严肃性的同时,也迫切需要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先进性,自觉严守党的纪律,防止“灯下黑”。因此,一定要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矩教育,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用违纪违法案例教育警示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网站、报刊、信息等媒体,采取刊发理论文章、开展综合评论、进行纪律解读等方式,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懂规矩。通过强化纪律规矩教育,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做到秉公执纪,敢于担当,自觉抵制各种腐蚀和诱惑,做到自身正、自身硬。

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在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省、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季度统计制度,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规范办理程序,及时稳妥处置。建立健全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内部管理等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对给予纪检监察干部问责或处分,立案、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要及时报送上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明确纪委内部的“两个责任”,抓好“一案双查”,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七、拓展监督渠道,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采取纪律作风巡查、廉政家访活动、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核查,严防隐瞒不报、规避监督、欺骗组织等行为发生。定期梳理研判信访举报、网络反映、专项整治等渠道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提醒诫勉,让有违规违纪苗头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止步,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对轻微违纪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采取批评教育、调整岗位、停职检查等方式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防止干部在违规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昆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