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教育是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前沿,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重要手段,是实践“四种形态”最基础工作。为方便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各站所、村“两委”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扩大教育成效,大理州在大理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于2015年5月在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建成县警示教育中心,于2016年1月在巍山县检察院建成第三个警示教育中心。
该州要求全州党员干部每年必须组织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并列入党风廉政考核。在抓好州县两级警示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各站所、村“三委”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教育,狠抓对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的纪律和法律教育,2016年将村组干部列为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的重点,广泛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廉政宣教活动。
6年来,该州有7个省外单位、16个省内其他地州前来警示教育和参观学习,3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的州内外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已达9269场71680人次,已成为辐射滇西片区警示教育基地。(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