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四个“一律不准”严格规范津补贴

发布时间:2016-12-02 08:16:00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针对在“小金库”问题整治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乱发津补贴的问题,以四个“一律不准”的态度严格进行规范。

10月中旬,普洱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并对6个县、4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在抽查中发现有一些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乱发津贴补贴的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普洱市决定把违规发放津补贴、电话费、通讯费等问题,与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任问题一起整改,以四个“一律不准”的坚决态度进行规范: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考核奖项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一律不得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同时,在执行国家和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追究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张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