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践行“四种形态”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发布时间:2016-11-09 10:43:49   来源:文山州纪委

纪检干部重走红军路,重温入党誓词

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

今年以来,富宁县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宣教先行,廉荣贪耻入人心。充分利用手机报、电视台、政务网、纪检监察网等县内媒体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宣传130余次,发表践行“四种形态”文章8篇,组织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纪党规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知识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有效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组织全县61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拒收、不送“红包”承诺书,86名乡镇、部门“一把手”签不设立“小金库”承诺书;组织全县500余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到县看守所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在全县努力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

谈话提醒,打好廉政“预防针”。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由县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及时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现任乡镇、部门主要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进行廉政谈话,并根据出现的问题,随时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各乡镇、部门领导按规定每年约谈班子成员、分管单位负责人;县纪检、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廉政谈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廉政谈话,及时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咬耳扯袖的方式防止“火花”变“火焰”;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和线索,通过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红脸出汗,要求当事人做出说明和签字背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止小错铸成大错。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86人次、廉政责任约谈1300余人次、开展函询谈话25人,诫勉谈话2人。

监督查,问责管好大多数。结合全县重点工作,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通过常抓、细抓、实抓,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工作责任心和拒腐防变意识,防止党员干部逾越纪律和法律的底线。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重点工作监督检查3轮,正风肃纪明察暗访9次,分2轮对全县4个部门、2个乡镇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一般问题32个,问题线索11个。对纪律意识不强、上班时间玩游戏的陈大成,工作责任心不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李朝宏等22名党员干部及时进行问责,促进了纪律作风建设。

纪律审查,治病拍蝇不手软。按照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严肃查处了县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农某某违反工作纪律,身在其位不谋其事、不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致使单位屡次发生违纪行为案;那能乡登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农某某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获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剥隘镇甲村村党总支原书记李某某违反组织纪律,干扰换届纪律案;县二小原校长贺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套取私分学校资金、贪污公款案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严格执纪来治“病树”、拔“烂树”,还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一片健康的“森林”。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审查41件4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8人、留党察看处分2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人、党内警告处分9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3人、行政降级处分4人,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孟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