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将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回炉淬火”

发布时间:2016-10-25 16:00:07   来源:文山州纪委

召开动员大会

听说过车辆出问题被召回,产品出问题被召回,如今在文山市,干部出了“问题”也将被召回!近日,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这标志着文山市开始启动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不胜任干部召回是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再教育、再锻炼、再考核、再使用的一项组织管理措施,是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干部“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的预警机制。目前,文山市已下发了《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和《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

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是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又达不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再教育、再锻炼、再考核、再使用的一项组织管理措施。召回范围包括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市属国有企业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列举了19类应实行召回管理的情形,重点为4个方面:对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追究、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人民群众关注点的监督、对广大党员干部在敢于担当方面的考量、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动的督查。通过9个方面来认定干部是否胜任现职,对存在“庸、懒、散、慢、浮”等问题的干部职工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平时工作不努力、不认真、有苗头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出召回预警。经提醒谈话仍我行我素,触犯召回情形的,提出召回建议,启动召回管理程序。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采取集中教育、实践锻炼、综合评定、组织调整与处理四种措施进行管理。对不适宜继续在现岗位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转岗或分别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免职留级、降职降级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处理。同一年度内受到2次“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3个月,待岗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恢复原职务或重新安排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干部在召回期间,不得调整或调动工作,不得提拔使用。

干部召回管理,坚持过责相当与惩教结合,既不搞“下不为例”,又不“一棍子打死”。对触犯召回情形的干部职工,坚决召回,不搞特殊化。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明确不是“整人”,而是“咬耳朵”“扯袖子”,避免犯更大的错误,通过“回炉淬火”对其历练锻造,切实帮助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转化提升。通过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全面整治“慵懒散软、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无为”,彻底打消部分干部职工“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懈怠心理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在全市上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和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文山州纪委  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