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17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

发布时间:2016-10-19 08:05:18   来源:临沧市纪委

凤庆县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三个抓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抓实提醒谈话,咬耳扯袖“全覆盖”。凤庆县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赌博等不正之风。今年以来该县对32名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事前廉政提醒谈话,事中核查22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如:小湾镇开展工作作风督查4次,发送督查通报4期,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和教育批评26人,洛党镇对1名不作为的干部进行纪律处分。

抓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监督。出台《凤庆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试行)》《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方案》等办法,适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做到每月必查、逢节必查,将每月的检查与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节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公布举报电话。2016年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0次,开展党风廉政季度巡察2次。通过巡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0人,问责2人;各乡镇和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共130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2个,提醒谈话622人次。制定《凤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抽派专项督查组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

抓实责任追究,点名曝光“不留情面”。狠抓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17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开展纪律审查28件36人,党政纪处分28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轻处分18人;给予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等重处分10人。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曝光。同时,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2014年以来教育领域违纪违规的27人进行点名通报,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