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发布时间:2015-03-05 10:30:02   来源:云南省纪委

答: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对涉案财物,即可以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财物和违纪违法所得的财物,包括房地产、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有价证券等,在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时,向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提出价格认定,由价格认证机构依法对涉案财物的价格进行测算,并作出认定结论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正、科学、合理、保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