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学习的延续 执纪的阶梯

发布时间:2015-12-25 08:39:47   来源:保山市纪委

“党旗在召唤,国旗在嘱托,纪检监察,肩负神圣职责。光荣啊光荣,党的卫士,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为党风纯洁让政令畅通,我们用生命谱写忠诚之歌。” 早上8点,伴随着嘹亮的歌声,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的“周周大讲堂”活动准时开始了。大讲堂没有空话套话,直奔学习主题,本周学习的主题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永艳结合多年一线办案的丰富经验,给大家讲解新老《条例》的区别和自己的感悟。

学习,长期坚持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执纪职业素养和办案业务能力,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在施甸县纪委监察局已经是一项历史悠久的制度,多年来不断完善,并通过正式发文明确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委局领导带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每周一早晨第一件事就是学习“充电”。多年来,干部职工每逢周一时间提前15分钟到会议室已成为习惯养成,亘古不变的学习习惯受到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交口称赞。

“在外人眼里,甚至最开始自己人都有点不理解,会觉得这样的学习活动是形式主义,但对于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的每一位纪检干部来说,周一学习已经融入了我们的工作之中,早已成为一个大家学习业务知识的主要平台,是纪检工作的一个传承,也是纪检人坚定信念的一个延续。”从事纪检工作25年的老干部汪洪林对于大讲堂最有发言权。

讲堂,与时俱进

周周大讲堂,不是教条式的学习,每期的主题、形式都与时俱进。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察局已办了学《党章》、学生活知识,学计算机技能等28期学习活动。从11月份开始,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题,推出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系列学习活动,选择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做主讲,通过传播新知识、新理念为委局机关注入新能量。

在《施甸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周周讲活动时间安排表》中看到,县纪委副书记的《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案审室主任的《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已是第15讲。除了上述直接和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内容外,还有《如何安全使用信用卡》等这样的贴近干部生活的内容,也有《办公微信群使用的简单操作》等方面的知识,也不乏食品安全、诗歌赏析、消防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可谓丰富多彩。在县纪委办公室的同志介绍,讲课时间原则上要求在一个小时以内,要求主讲人要精心准备,制作好PPT课件,以确保质量和效果。

实干,学以致用

周周大讲堂,最终目的是要让大家学以致用,把所学知识融入工作中去。开讲以来,每一名纪检干部都主动加入这项学习活动,展示才华,学习中还有互动,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本周以‘新老《条例》的区别及理解’为主题,一方面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条例》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条例》更是我们不可缺少的工具!”李永艳说。

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的周一学习平台,让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职业素质、人文素养和精神面貌都有了明显提高,委局机关的团队精神、综合监督执纪能力等都得到充分展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成效等都有了长足进步。(王潇  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