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举办《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5-12-24 08:31:58   来源:大理州纪委

12月21日下午,洱源县举办《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邀请大理州委《准则》和《条例》宣讲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州预防腐败局局长作专题辅导。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省州属驻洱源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镇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聆听了宣讲。

会议从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原则、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宣讲全面深入、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生动实例,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让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和教育。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施行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意义,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树牢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各项工作中,确保党纪落地生根,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各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严和实的作风,学深悟透,时时处处以两项法规为镜,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自觉用“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大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守住“底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会议要求,要尽快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成立县委宣讲团,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部门,要按照既定的宣讲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到各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宣讲工作。各镇乡也要组建自己的宣讲小组,结合实际开展宣讲工作,做到全体党员全覆盖,不留空白。要将《准则》和《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例会学习的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集中研讨、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学习交流。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监督,加大对全县稳增长政策措施、扶贫攻坚工作、五大基础设施网络项目建设工作、“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洱海保护治理等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为深入推进全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