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把新《准则》和《条例》带到基层

发布时间:2015-12-15 16:11:01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天用白族语宣讲《准则》和《条例》,让不认识字和听不懂汉语的党员们,能够听懂和了解了《准则》和《条例》,这样宣讲非常好。”泸水县老窝乡崇仁村党员李国杏用白族话这样说到。

为进一步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了解掌握新《准则》、《条例》,让学习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使每一位党员干部能学懂、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针对部分少数民族党员不懂汉语的实际,12月9日至11日,怒江州纪委、怒江州委宣传部联合组织民族语宣讲小分队,先后深入泸水县鲁掌镇子克村、福贡县匹河乡老姆登村和泸水县老窝乡崇仁村,用当地民族语言对村里的党员们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在泸水县鲁掌镇子克村、福贡县匹河乡老姆登村和泸水县老窝乡崇仁村,民族语宣讲小分队成员花秀才、郁伍林、尹相明分别用傈僳语、怒语和白族语做了宣讲,他们从《准则》、《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特点、主要内容等入手,结合具体案例,给当地乡镇、村委会班子成员和党员,深入解读了新《准则》和《条例》,让当地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掌握新《准则》和《条例》。

“今天用傈僳语对新《准则》和《条例》的宣讲,我非常听得懂,更能了解新《准则》和《条例》内容,非常好。”“听了《准则》和《条例》用怒语的宣讲,使村里的党员更能了解《准则》和《条例》内容,我们党员要学好做好《准则》和《条例》。”子克村、老姆登村党员还这样说。(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