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六点要求。
要强化纪律意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增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严明纪律,心存敬畏,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要转变执纪观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转变执纪观念,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按照“四种形态”,明确监督执纪标准;要对照正反面清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要持续纠正“四风”。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要实行“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要时刻对照检查。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自觉维护和执行党规党纪,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学思践悟,把党章和《准则》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切实增强“三个自信”;要以纪律规矩为戒尺,经常对照检查,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加强监督管理。要严管厚爱,解决“灯下黑”。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担负起纪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的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要着力推动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密联系丽江市情实际、发展实际、党员干部队伍实际,深入探索实践新形势下科学有效推进正风反腐的特点规律,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着力点,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与从严治党的关系、集中突破与建立长效的关系、监督与执纪的关系、廉政与勤政的关系,为“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