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剑川县委召开第66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处级干部、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办副主任共38名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题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银禄围绕新《准则》、《条例》修订的必要性、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及新、旧对比等方面进行深刻阐释,对新《条例》相关条款及“六大纪律”进行重点介绍,让与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准则》标明的“道德底线”和《条例》划出的“纪律底线”有了深刻的认识。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改出台,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把学习宣传两个法规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同时,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专家权威解读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准则》和《条例》,自觉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守住“底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此次会议还对《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集体学习。(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