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洱源县召开县委中心组2015年第六次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参会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围绕新《准则》和《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看点以及学习宣传贯彻等方面作了学习交流。会议指出,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对两项法规进行修订,就是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把党规党纪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保证。
在对新《准则》主要内容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对新《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答,不但讲清了新《条例》的主要内容,还围绕整合修订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行为增加和完善的25条处分规定进行了重点介绍,让与会的领导干部对“负面清单”划出的纪律“底线”多了一些深度认识和掌握。
会议强调,新《准则》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扎实抓好学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通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准则》和《条例》,自觉用“六大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守住“底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结合当前开展的专项纪律检查,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督促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党规党纪,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