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纪检干部力践“六要”做两项法规执行者和捍卫者

发布时间:2015-12-08 10:36:43   来源:丽江市纪委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丽江市纪委高度重视,及时部署,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纪委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研讨会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学习和解读,全市纪检监察干部387人先后参加学习。

学习会议提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力践“六要”做两项法规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锻炼的重要平台,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素质的干部。

要严格组织程序。违反程序,随意执纪,甚至以权力、原则为工具搞利益输送,是对党风政风的最大污染。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行有所戒,不能做背离党规党纪的事。

要严守政治规矩,从基本的组织原则做起,严守规矩底线,严格自我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从思想深处认同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恪尽职守,切实忠诚。要在党章这个根本大法的要求下开展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照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求严以律己,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纪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要敬畏纪律和规矩,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规矩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现实工作中仍有一种误区,只查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规矩就不追究,致使其任性行使权力,破坏党的规矩,违反党的纪律,进而走入违法深渊。

要转变工作观念,深化“三转”,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抓苗头、抓倾向,严格执纪也是成绩的政绩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治本之策,真抓真管,建立完善线索排查制度,认真研究处置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