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举行《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5-12-07 08:44:42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省委宣讲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丽江宣讲报告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省委宣讲团成员、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玉兰作专题报告,市委书记罗杰主持报告会。会议围绕两部法规修订的历史背景、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刻阐述。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体现了依规治党、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树立了高标准、标定了规矩和底线,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明确化,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贯彻和落实《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

会议强调,《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认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各级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两项法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印在心中、形成思想自觉,并紧密联系实际,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行动自觉。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纪律规矩决不能只停留在一知半解上,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既坚守底线、更对标高线,切不可以身试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以立规,进一步严明纪律底线,转变执纪的理念和方式,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真正把党规党纪铭刻在全市党员领导的心上、体现在行动上,确保丽江的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内容,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述职的重点内容。二是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两项法规的学习讨论,要制定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三是要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四是要以严和实的作风,学深悟透,时时处处以两项法规为镜,进一步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云南省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