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晋昆到龙陵县龙山镇、镇安镇等地,与镇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座谈,宣讲《准则》和《条例》。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做到知纪、明纪、守纪、不违纪。
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意义、主要变化等方面进行宣讲和解读后,会议要求,要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党规意识、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不破纪律红线。
要严纪律、守规矩。经济社会要发展,必须有强的队伍、好的作风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保障跨越发展这条主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以严明的纪律和规矩转作风、促发展、保跨越,扫除阻碍改革的种种障碍,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要抓实“两个责任”。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坚持严管厚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纪委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按照“三转”要求,紧盯“三种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通报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戒、汲取教训。
据悉,保山市近日已向全市下发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的活动方案,明确了“九个一”的具体工作措施。接下来,保山市将结合即将开展的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由6个考核组兼任《准则》和《条例》宣讲团,每个组指定由一名市纪委常委为宣讲负责人,到全市各个单位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地开展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