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对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场廉政考试

发布时间:2015-11-25 18:06:34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州召开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议,对州委决定任命的28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对《准则》、《条例》进行现场廉政考试。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重要法规。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以及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的发展理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大家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两个党内重要法规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不断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紧、扎实。

会议强调,权力是把双刃剑,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严以用权。希望大家对组织的培养和关心常怀感恩,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坚守为官从政的正道,认真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自觉践行严以用权要求,依规用权、担当用权、廉洁用权,勤勉工作、敢于担当,严以律己、心怀戒惧,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新任的28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在谈话结束后,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知识考试,进一步将《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大家认为,将《准则》和《条例》及时列入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普遍反映强烈,收到良好学习实效。

廉政考试后,28名新任领导干部签署了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