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启动“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11-25 08:25:45   来源:德宏州纪委

11月24日,德宏州委六届79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作出部署。

方案指出,教育活动以“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为主题,全州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为参学对象,以“八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从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底结束,分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两个阶段,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净化全州党员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八一个”集中教育,促准则条例入脑入心

2015年11月-2016年1月为集中教育阶段,着力抓好“八个一”活动。

印发一个通知,州委要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全州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上来,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学好一本书,全州党员要学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合订本,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用《准则》这面镜子来对照自己形象正不正,用《条例》这把尺子来衡量自己的言行端不端,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

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准则》和《条例》的解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授一次廉政党课,讲清《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内在联系和精神实质;讲清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具体表现、突出问题、重大危害;讲清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吃透精神、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州委拟于近期由州委书记就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专题廉政党课。

组织一次正反典型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以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各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为载体,组织党员到各级各类教育阵地参观学习,接受正反典型教育,引导教育全州党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

开展一次巡回宣讲,各级纪委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开展好《准则》和《条例》的巡回宣讲,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内容,既组织好机关党员的宣讲,又要采取“五用”措施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党员的宣讲,覆盖全州党员,做到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州委拟于近期在州和县市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巡回宣讲。

召开一次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开展理论中心组《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测试,各级党组织要依托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边陲廉政”网络测试平台,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网络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明纪、以纪保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采取网上“考廉”、集中测试、以案明纪、以案释纪等方式,组织责任范围内的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测试,检验“三学”效果。

做出一次廉洁承诺,全州党员要向党组织做出承诺,自觉践行《准则》,做到“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自觉”;自觉遵守《条例》,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个日常”教育,促准则条例树立起来

2016年2月-12月为日常教育阶段。

要加强日常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把学习《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日常学习教育常抓不懈。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培训。

要加强日常宣传,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公示栏等广泛宣传《准则》和《条例》,提高群众和社会知晓度,为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专题专访、在线访谈、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学习宣传贯彻的进展和成效;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微视、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宣传优势,提升宣传效果;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

要加强日常督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苗头及早提醒、违反纪律及时处理,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管控、事后有惩戒的常态化体系;要坚持纪严于法、挺在前面,加大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的力度,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突出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督促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项纪律”要求,促准则条例执行到位

要注重搞好结合,广大共产党员要把“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主题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与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全面理解、融会贯通,准确把握、强化自觉。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党章为重要遵循,通过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基层,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要把《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学习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主题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约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内容,把握“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突出“五个转向”,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要发挥示范引领,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学习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州党员中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