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龙县纪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上来,统一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要求上来,带头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工作实践,不断开创玉龙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深入学习,把《准则》和《条例》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采取专题学习、座谈研讨、理论征文、专家解读等形式,学原文,悟原理,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要求,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准则》和《条例》的知晓度,为推动两项重要党内法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适应“三转”有关要求,以《准则》和《条例》为工作指南和重要遵循,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集目标任务,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转变惯性思维和执纪方式,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全面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进一步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督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政治、讲廉洁、讲纪律、讲规矩,全方位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坚决兑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的承诺。
《通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责任制考核、专项纪律检查、督查督办等多种措施,加强对《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要运用好、总结好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经验做法,对执行有力、效果突出的典型,要及时宣传,大力推广;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通过纪律审查、问责等手段,督促整改,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