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山市委办公室及时下发《关于印发〈保山市“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今后一段时间保山市开展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活动方式及组织领导等内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安排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共一年的时间进行,主要紧扣“九个一”来开展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即:一是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三是开展一次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四是党政主要领导讲一堂廉政党课;五是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教育活动;六是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七是开展一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八是组织一次学习教育访谈活动;九是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党章为重要遵循,通过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基层,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组织市级主要媒体开展访谈,营造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坚持纪法分开,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分工协作又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强大合力。要坚持纪在法前,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苗头及早提醒、违反纪律及时处理,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管控、事后有惩戒的常态化体系。要坚持纪严于法,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的力度,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突出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督促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党规党纪。
同时,《通知》指出,“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要注重搞好“六个结合”。一是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二是与学习宪法相结合,增强宪法意识,深刻认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做到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相结合,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四是与狠刹“四风”相结合,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五是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以案释纪力度,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观念,强化“不敢”的氛围;六是与学习先进典型相结合,学习先进人物的崇高品德、担当精神、奉献精神,在全市掀起“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争当先进的热潮。
(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