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纪检监察干部多形式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

发布时间:2015-11-17 08:15:03   来源:昆明市纪委

“监督别人的人,如果对新准则新条例不学习、不领悟,不率先遵守,怎么去要求别人,又怎么敢去监督?马列主义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东川区纪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要求模范遵守。

近期,东川区纪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交流。一是会议研讨学。召开常委(扩大)会组织区纪委常委、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各室负责人学习讨论,交流自己的学思渐悟成果。二是支部原文学。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全程学习,会上党支部负责人分析了《准则》的五大亮点、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分析了《条例》的五大亮点、六类违纪行为。三是个人对照学。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原文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所在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习过程中要求做到“学、思、践、悟”。既学习制度文本,又学习指导思想,领会其中深意,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进行“对表”,思考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以其进一步指导实践。

通过学习,大家普遍认为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更加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虽然字数减少了,要求却更高了,包括的面也更广了,也更具有时代意义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