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召开学习《准则》和《条例》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11-13 10:07:49   来源:大理州纪委

11月11日,剑川县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研讨。

研讨会上,12名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两部党内重要法规,联系各自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此次会议针对性强,很及时、有必要,通过专题研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厘清了思路,明确了下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重点。很多同志表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还要学以致用,将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与当前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和“三转”工作相结合,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学”的方面,要逐字逐条学原文,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在“思”的方面,要联系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基层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实际,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查找薄弱点,汲取教训,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践”的方面,要自觉运用《准则》和《条例》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在“悟”的方面,要把学习和实践转化为心灵的感悟,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坚持用纪律对照,结合实际对照两部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党风廉政相关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及时研究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避免出现执纪依据冲突。三是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策理论研究,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提供参考。四是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