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七个一”学深学透《准则》《条例》

发布时间:2015-11-12 17:07:31   来源:楚雄州纪委

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以来,大姚县纪委立足快字,创新学习载体,明确学习要求,多渠道,深层次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全覆盖。

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安排1次以《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专题学习,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任。中心组专题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专题开展学习,每位党员干部对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中心组成员在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上围绕主题集中交流研讨。

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年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刚性约束。

讲一堂廉政党课。全县各级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围绕教育活动主题,围绕《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专题安排一次廉政党课,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辅导。

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教育活动。结合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分级开展1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廉政谈心教育活动。创新方式,采取提问式谈话、测试式谈话,增强谈心教育效果。

开展一次案例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采取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和审议、法院庭审等方式,利用近年来州县查办的典型案例开展一次案例警示教育,特别是对重点案发单位开展点对点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

开展一次主题宣讲。围绕教育活动主题,通过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手机短信、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体或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所在支部或扶贫联系点专题开展一次集中宣讲。

征订一本学习读本。全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准则》和《条例》学习读本的制定工作,做到每个党支部制定一册,在职党员人手一册。目前,已经订阅2200册。(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