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多措并举抓实《准则》和《条例》学习

发布时间:2015-11-07 18:24:39   来源:怒江州纪委

自10月18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来,怒江州紧跟学习步伐不掉队,多措并举抓实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及时下发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通知,并召开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把《准则》和《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职工大会、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巡回宣讲等,确保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将《准则》和《条例》内容列入10月31日开展的2015年度怒江州领导干部廉政知识“每年一测”考试中,并将测试成绩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做到以考促学,用测试的方式带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学;州委、州纪委等部门率先在理论中心组开展的集中学习会上,以领导干部带头谈心得、谈体会的方式,带领党员干部逐条逐句学,全面理解和把握《准则》、《条例》,切实把《准则》、《条例》贯彻、执行、维护起来。

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先后在怒江纪检监察网、怒江电视台、怒江报等媒体开设学习专栏,怒江纪检监察网、怒江报原文刊登《准则》和《条例》内容、中央领导和媒体对《准则》、《条例》的解读;怒江电视台声、图、文并茂刊播《准则》和《条例》内容,采访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落实情况;还将适时开展学习《准则》、《条例》征文活动,优秀文章将及时刊登、刊发于网站、报纸,供全州党员学习参考。

征订书目积极学。新修订的《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怒江州于10月27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全州每一名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都必须征订《准则》和《条例》合订本,确保人手一册自觉进行学习,使党的各项要求和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