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 “五学一体”领会贯彻《准则》和《条例》

发布时间:2015-11-03 14:56:59   来源:云南省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以来,陆良县纪委立足快字,创新学习载体,明确学习要求,多渠道,深层次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准确运用。

专题会议学。10月26日,陆良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学习《准则》、《条例》专题会议,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及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并对修改后的《准则》和《条例》作出简要分析、说明。3名纪检干部对新《条例》和《准则》进行交流发言,其余干部开展集中讨论,并对交流情况当场作出评价。 

党课教育学。对照修改前、后的《条例》和《准则》深入分析、认真讲解,对纪检干部提出要求。确保其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准确运用新《准则》和《条例》,做到新旧有别,去旧迎新;正人正己,严格要求,把《准则》作为人生指南,廉洁勤政、为民务实、兢兢业业。

编发资料学。县纪委办公室从各网站、各媒体、杂志搜集《准则》和《条例》等相关内容以及专家解读资料,汇编成《陆良县纪委监察局业务学习宝典》,印发40份至干部手中,方便纪检监察干部自主学习。目前,共撰写学习笔记40余份。

征订书籍学。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学习实效,县纪委积极征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分发给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力促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学习内涵,提高学习实效。

微信平台学。陆良县纪委开通LCDI微信平台,借助微信平台积极学习新《准则》和《条例》,由县纪委宣教室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新《准则》和《条例》相关内容60余条,并组织开展微信平台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微信平台进行心得交流,共撰写网评、信息30余条。此外,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纷纷订阅“共产党员微信”,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等内容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