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消息发布后,富民县广泛动员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各种途径,以会议、评议、研讨、比对等多种有效形式迅速掀起学用两部党内法规的热潮。
会议学。10月22日下午,富民县纪委常委召开常委会议,由县纪委书记主持专题会议,原文传达学习《条例》和《准则》,各位常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言,谈看法、话体会。专题常委会要求纪委班子要带头,广泛动员全县党员干部投身到新《条例》和《准则》学习实践活动中。10月23日,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干部职工政治学习会议,会上组织委局机关共40余名干部职工学习了新《条例》和《准则》,同时安排7名干部职工在会上交流发言,畅谈学习心得,交流发言在今后几周的政治学习会上将继续进行。全县各级各部门也相继以专题会议的形式拉开学习帷幕,23日、26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新《条例》和《准则》学习活动。
评议学。充分利用相关新媒体平台,广泛引导全县干部职工开展评议学习两法规活动。分别在清风富民微信平台、昆明后花园微信群、印象富民QQ群等,第一时间转载、上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干部时时学、处处学提供便利。大家在各群内竞相发言,有的认为,修订党内两大法规,是党中央对“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的具体行动。有的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党员可能存在的“负面清单”,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则约定了党员干部道德标准。有的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既是行为标杆,又是执纪监督的“度量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是“休止符”,又是“紧箍咒”。有的认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就要用好《准则》《条例》正反两面镜子,时时照、处处照。
研讨学。县纪委监察局安排县纪委政策法规室、宣教室等部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方案。首先是纪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召开学习研讨会,全文印发两个法规的新旧版本,逐章逐条、逐句逐字研阅学习,弄清法纪变化实质。在此基础上,研究制作了“学习两项法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记录本”1000余册发放到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将新《准则》和《条例》“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处分种类”“四种形态”等重要内容摘录在记录本上,时时供领导干部学用。
比对学。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工作与两项新修订的法规进行比对,对照新法规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的工作思路及方法。使纪检干部进一步加深对《准则》和《条例》的认知,做到了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为2016年1月1日新《准则》和《条例》的全面从严实施打牢基础,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