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四)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地区各部门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掌握《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今天刊出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之四。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专门召开会议,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指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重点任务抓好抓实。工委研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将从安排部署、宣传工作、督促落实三个方面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工作:一是推动“两项法规”的深入学习,将“两项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开设专题培训班及业务培训班,分类分批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干部进行专题轮训;开展面向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的大范围宣讲活动等。二是加强“两项法规”的立体式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及时传达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两项法规”的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积极反映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做法和措施,通过召开典型案情通报会、编写《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等方式,深化“两项法规”的宣传贯彻。三是狠抓“两项法规”的督促落实,工委将安排各级党组织召开一次学习“两项法规”的组织生活会,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两项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项约谈,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督促“两项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西藏区纪委:10月23日,西藏自治区纪委召开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专题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充分认识党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用《准则》的要求和纪律的尺子规范全体党员的言行,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广大党员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纪检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准确执纪、科学执纪、严格执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和今后的长期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正确运用和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不力,导致出现严重不正之风和重大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西藏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委:召开省委专题领导干部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守党的纪律“底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准则》《条例》,而且要求更高标准更严,要把其作为日常生活重要的行为规范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工作指引。省纪委出台学习贯彻工作方案,并与省委组织部、党刊集团联合出版《共产党员》专刊,刊登《准则》《条例》100题,开展学习答题活动。省纪委宣传部结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组织编写《准则》《条例》的学习资料,对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将《准则》《条例》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内容。各地区各单位把《准则》《条例》的学习活动纳入到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头学《准则》《条例》原文,讲党课,谈体会;省市各新闻媒体纷纷推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系列报道,以党委书记访谈、图解、专家解读、评论员文章等形式,对“两项法规”以及各地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方位宣传。(辽宁省纪委)
浙江省纪委:10月26日,浙江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义,进一步加大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正作风、强责任的工作力度。要通过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既要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崇道德高标准,又要督促党组织、党员守住纪律底线,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三转”,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要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全面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要把《准则》和《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不力的,要严肃追责。(浙江省纪委)
云南省纪委:云南省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及时制定下发了开展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树“高标准”、划“底线”,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云南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2日至23日专题学习了《准则》、《条例》和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和省委部署,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发挥好监督职能,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把执行《准则》和《条例》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中,并一抓到底。强调在学习中与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此外,云南省纪委还在官方网站开设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栏,并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掀起全省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学习热潮。(云南省纪委)
驻商务部纪检组监察局:10月23日下午,驻商务部纪检组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两大党规,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驻部组局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内容,把各项要求和规定刻印在心上。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的标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抓好两项党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驻部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强化对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照检查自身工作,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驻商务部纪检组监察局)
深圳市纪委:10月26日,深圳市纪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就全市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要迅速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到市、区两级党校举办的各类主体班的培训课程,以及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日程中,并将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即将展开的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更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要立即开展对《准则》和《条例》的精细研读,对条款进行解读,尽可能地答疑解惑;根据深圳特区实际,对《准则》和《条例》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判。要坚决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从破纪走向违法;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落实到工作实践中,每个工作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和模范,在遵守党纪方面要做表率、做楷模;要学透学精《准则》和《条例》,在运用纪律之尺量别人时也量量自己,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深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