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华宁县纪委监察局在学习贯彻中做到“五个紧密结合”,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与日常学习紧密结合。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王岐山同志强调的“四种形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炼好五气做纪律卫士”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纪律要求一脉相承的内在逻辑,将学习贯彻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
与落实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督促“两项法规”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与纪律审查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紧起来;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着力查处“三类人”,重点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严查“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坚持铁腕惩治腐败,做到反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大力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担当起、履行好新形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