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云南省纪委常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及王岐山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主持学习并讲话。
张硕辅指出,认真学习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对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对坚守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线”,严守纪律这条“底线”,对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硕辅强调,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更加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虽然字数减少了,要求却更高了,包括的面也更广了,也更具有时代意义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张硕辅就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率先抓好学习教育,要与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王岐山在《人民日报》上的署名文章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抓好宣传教育。必须抓好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组织省委宣讲团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全省巡回宣讲,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三是带头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强化对“两个责任”的监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严明纪律是推进伟大事业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和省委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必须把执行《准则》和《条例》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中,并一抓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发挥好监督职能,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五是发挥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必须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