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 坚持“四个始终做到”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发布时间:2015-11-05 15:42:33   来源:红河州纪委

11月4日,红河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一次学习研讨会在蒙自举行。州委书记姚国华在主持学习活动时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秉公用权,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努力为实现红河州跨越发展奉献力量。

姚国华强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和根本,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最终都要体现在严以用权上,都要通过严以用权来检验;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实在如何对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力上。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基本原则,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民、秉公用权的理念,始终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权力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真正掌好权用好权,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绝不能因私废公。要自觉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廉洁用权,切实为党分忧,为国干事,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敬畏权力,依法用权。权由法定,法不授权不可为,党中央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依法用权,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法,一定要恪守权力的界线,带头依法执政,切实养成依法依纪办事的习惯。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依法用权,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把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切实用法治方式正确把握为官尺度,确保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

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接受监督,阳光用权。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严以用权。打铁还需自身硬,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也是最好的防腐剂,领导干部要习惯在“聚光灯”和“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带头接受监督,要敢于曝光,心底无私,心怀坦荡。同时要敢于监督,特别是对有问题的同志,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千万不要做老好人。要发挥监督作用,重视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另外,领导干部也要把握好尺度,要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

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为官有责,勤政用权。权力就是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要恪尽职守,严以用权。要更加珍惜手中的权力,推动地方发展,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竭力为实现全州跨越发展奉献力量。(李松华 李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