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核心。笔者认为,严以用权,首先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应用之为公。古语有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也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应担当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是要明确职责所在、义务所在,对该干的事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逃避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有权力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就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规定,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国家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权力清单,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当前,新一轮改革大潮风起云涌,作风建设初见成效,各项规定的实施,促进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以过硬作风,担改革重担,增进人民福祉。( 付治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