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部分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福贡县坚持从“三要”入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得当、推进顺利、成效明显。
认识要清。要使广大领导干部牢记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就是要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为此,福贡县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10种“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具体表现,并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和生活实际,从宗旨意识、服务能力、履职情况等方面入手,时刻对照个人表现,进一步强化认识,戒除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心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将作风建设记在心上。
责任要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想抓好“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要抓好责任落实,不仅要安排部署好,更好落实执行好。为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福贡县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福贡县关于在部分乡(镇)及县直部门试行工作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职责,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销号管理,分批分期对工作推进情况、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并通过“亮单——销号——评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从而营造“强责任、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效完成。
监管要严。为全力抓好“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福贡县结合当前部分干部中存在的不愿担当、不敢负责的具体表现,制定下发了《福贡县专项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追责方案》,对“为官不为”11种突出表现进行问责,并根据“不作为”的程度,对情节较轻的进行行政问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求其法律责任。同时,在开展“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巡察”过程中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上级巡察、社会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确保“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