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丽江市纪委理论中心组举行2015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暨专题教育“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紧扣“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常委班子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精神,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主题,围绕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化学习研讨。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滥用权力的具体表现、重大危害、根源实质,做到善于用权、依法用权、严以用权,正确认识权力,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程序和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接受党委、上级纪委、群众和内部监督,层层监督,才能履行好权力和职责。
严以用权就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会议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明白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天然拥有,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它姓“公”不姓“私”,必须用于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用权上要做明白之人,不要做糊涂之人;要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严以用权就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会议指出,严以用权就要时刻敬畏权力,权力为民则利、为己则害,领导干部如何用权,是衡量其操守和作风的标尺,严以用权就要讲求公正,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用权为公,用权为民,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严格按法律、制度、程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到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
严以用权就要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政治规矩。会议强调,严以用权就要摒弃特权。特权是危害公正的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诗经》有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规矩意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使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心系高悬之剑;要有一种如履薄冰之感,这不是怯懦、不是束缚,而是一种自律、一份清醒,是一种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是一种谦虚谨慎的作风,是一种充满智慧的成熟。
严以用权就要始终坚守责任与担当。会议强调,严以用权就要体现责任。权力意味着责任,权责要对等,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责任也意味着约束。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紧密相连、有机统一。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按规定权限行使权力,不超越用权界限;按规定程序行使权力,不任意妄为;按规定责任行使权力,不逃避约束;要有责任担当的意识,有敢于担当的政治定力;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修养,砥砺意志品格,养成责任担当的政治自觉;要有责任担当的能力,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要下大气力苦练内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做到勇担当、真担当。
严以用权就要始终绷紧自律这根弦。会议强调,自律是一个人自警、自励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他律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格自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制度设计得再缜密,再多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种摆设、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心存敬畏,言行才能有所止;必须不断砥砺从严从实政治品格,筑牢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不把小事不当回事,只有严格自律,端正权力观,心中有戒,遵规守纪,有权不任性,权力不出“笼”,主动作为,才能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