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五到位”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

发布时间:2015-08-31 15:16:42   来源:德宏州纪委

陇川县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五个到位”稳步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宣传引导到位。认真研究制定《陇川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意见和暂行办法》,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认定标准、评定程序、处置方式和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专题辅导,准确把握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政策、程序和有关要求,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不偏、宣传到位,积极引导党员主动参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摸底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整体情况,分类梳理出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组织生活散漫、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在全县651个基层党组织8600名党员中开展了民主评议,评出“差”党员803名;对603个党组织开展了组织关系排查,查找出失去联系党员3名。

严格程序到位。严格做到“三评议”,党员互评,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排查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初步认定;群众测评,扩大测评范围;支部评议,党支部梳理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初步讨论认定,提出不合格党员名单和组织处置意见,形成综合性调查核实材料。目前,全县共评定出不合格党员68名。

分类处置到位。认真按照要求分类处置不合格党员,按限期改正、劝退、除名三种形式进行分类处置。对各类不合格党员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到严格把握,区别对待、定性准确、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有整改决心和行动的,给予为期一年的改正期限;到期未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据统计,不合格党员中,限期改正的有37名,劝退的有5名,除名的有26名。

教育转化到位。坚持以教育转化为主,达到警醒一批、教育一批、转化一批的要求。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限期改正的,探索建立不合格党员谈心、帮教等制度,通过定期约谈、业务指导、督促提醒等,重点做好被处置党员思想工作,促其正确认识、尽快整改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