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立足自我教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发布时间:2015-08-24 15:25:33   来源:大理州纪委

洱源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立足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从学习时间、内容、形式、要求等方面抓实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在学习时间上,坚持统筹推进。始终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贯穿于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管理、监督的整个过程,统筹协调学习教育与案件查办、执纪监督等主业主责之间的矛盾,坚持与周五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相结合,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6次,参加全县性教育培训2次。

在学习内容上,做到重点突出。一是突出规定性篇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摆脱贫困》、《之江新语》等书目。二是突出业务性内容。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形势判断、法规制度等,学习中央和省州纪委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着力在加强知识储备上下功夫。三是突出批示性要求。对经主要领导批示学习和签发的文件规定,特别是带有目标考核、检查内容、排名通报内容业务要求进行重点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在开展形式上,力求灵活多样。将开展理论学习、现场学习、交流讨论、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及“三严三实”主题宣讲5次;邀请县纪委主要领导作专题教育主题党课;有计划安排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交流,目前已有15名纪检监察干部作了交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0余篇;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权力的误区》、《狂妄与贪婪》等廉政电教片10余次。

在学习要求上,彰显示范带头。要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带头交流发言;要求委局党总支部、干部室、办公室加强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对象到位落实;要求机关内设室、派出纪工委党员干部开展好个人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用学习教育的成效指导业务工作。(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