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暨第二次“严以修身”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5-07-29 15:23:36   来源:文山州纪委

“对于为官者而言,严以修身是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基础,是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根本。……”在7月28日举行的文山州纪委监察局委局机关专题教育“严以修身”专题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州纪委、州监察局部分(部)室、工委负责人纷纷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就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并组织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和通报四起典型问题。

研讨会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主动适应“人少事多”的矛盾,要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

研讨会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严以修身,在新常态下奋发有为。要修忠诚之身,植牢做人为官的根本,要习惯于用严的标准锤炼党性,用严的措施做好工作,在严的纪律中主动担当,在严的氛围中干事创业,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严”成为工作生活中的自觉行为、修身律己的必修课程、谋事做人的良好习惯;要修干净之身,筑牢做人做事的底线。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干部首先要坚决不做。要严格执行、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执纪执法行为置于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要修担当之身,坚守推进反腐倡廉的责任担当。要敢于吃苦吃亏,锤炼自我、成长成才,加强历练。要严谨细致,牢固树立“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严谨细致地做好每一件事情,一丝不苟地处理好每一个细节。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坚持原则,敢闯敢干,敢抓敢管,把心思凝聚在干事上,把力量投入到落实中,确保纪检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让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要坚持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工作需要,一种精神追求,以学修身、以学立德、以学求真,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工作中的行家里手,始终做到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在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中,在进一步深化“三转”中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