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大理州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和社保资金、收受“红包”、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为官不为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对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并加大对不敢抓、不敢管和监督缺位干部的问责力度。
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州委印发了《大理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大理州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领导、协办单位、工作时限要求等。将“六个严禁”内容明确写进《中共大理州委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一起进行安排部署,并作为今年即将召开的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个重点,认真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明确州委、州政府的分管领导为各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领导,并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7个牵头单位及时制定了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措施。结合大理实际,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治重点,每一个方面都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措施。将“六个严禁”“为官不为”内容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中一并进行安排部署,纳入责任制检查考核。在大理日报、大理纪检监察网、省州广播电台专题报道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对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的审批、建设、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出现问题倒查追责。
召开推进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州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协调各项整治工作情况。召开全州“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州级7家牵头单位分别汇报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州委常委、州纪委张鸿建书记对下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明确了实行整治进展工作月报制,要求各牵头单位加强内部协调,及时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各级各部门共召开会议1593次,开展监督检查2004次,发现问题498个,已整改178个,查处违规违纪领导干部问题26件25人(宾川县王志远1人涉及2个问题)。其中,党政纪处分24人(县处级3人,乡科级及以下21人),问责1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为官不为”工作情况季报工作制度。全州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44件,处理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40人。印发《大理州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对“为官不为”情节较重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