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12-03 14:25:02   来源:红河州纪委

建水县采取三项举措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

“跑官要官人员”——特别监督。建水县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建立跑官要官问题人员“特别监督档案”,“特别监督档案”主要记录跑官要官的干部信息、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对跑官要官者和帮忙说情打招呼者一经查实,一律记录在案、严肃批评、诫勉谈话,通过问题倒查、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剖析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盲点,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晒”在阳光下。

“选拔任用干部”——严格程序。坚持选任标准,在干部人事调整中坚持做到不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不经广泛酝酿和征求意见不研究,常委会没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不研究,临时动议的不研究;严格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署名推荐,落实责任;提高考察质量,多形式、全方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多部门征求和听取意见;畅通12380等监督渠道,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2014年以来,建水县共调整任免科级领导干部248人,选拔任用过程均严格按照“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相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违规操作。

“超职配备干部”——排查整改。经排查梳理,建水县超职数配备干部409人,其中:领导职数超配88人,非领导职数超配321人。对超配干部,明确了消化整改工作思路,采取自然减员、平级交流到岗位空缺单位、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等方式逐年整改消化。截至目前,共整改消化超配干部344人(实职科级23人,非领导职务3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