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要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区委提出干部身上存在的10个方面问题,决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近期,东川区纪委书记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再次作出强调、再次提出要求。专项整治活动中,东川区严格按照一项整治内容、一个整治方案、一个领导小组、一套整治台账的要求,采取三项措施持续发力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
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各牵头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找准、找透、找具体。对查找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130余场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纪律规定,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9月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7个主责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采取进村入户调查、项目审计、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等措施,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
加快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防范。各牵头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共查找问题线索47条,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条,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研究出台《东川区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办法(试行)》、《东川区干部任免工作动议办法》、《东川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意见》、《东川区关于强化民政救款物使用的管理规定》、《东川区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处理办法(试行)》、《东川区上交“红包”登记处置制度(试行)》等制度,修订完善了《东川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推动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的制度和纪律规定。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牵头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察局。区纪委监察局对移送的问题及时调查、严肃查处,对不依法办事、不履职尽责的从严问责。并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在东川电视台和东川特区报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及时受理来电来访,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区纪委把查处违反“六个严禁”案件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6件10人,问责违规插手土地征用干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