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龙陵县严把“四关”,切实做到廉政交易,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严把“交易平台建设关”。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科学化管理”的要求,投资100余万元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设立了开标室和评标室各2个,专家休息室和专家抽取室各1个,并配备了电脑、监控设备、投影仪和档案柜等硬件,不断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严把“交易过程监督关”。按照“管理监督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内部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使整个招标投标活动严格在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商、政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100%的招标投标活动有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不断提升管理监督水平。
严把“招标投标程序关”。制定和完善了项目进场受理、交易资料审核、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结果公示等工作制度及规范,确保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招标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对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严格按交易平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一些有意围标、串标的单位或个人,坚决拒之门外。
严把“招标代理机构准入关”。严格按照准入备案相关规定,凡进入全县代理招标投标活动的代理机构,工程类和采购类分别到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备案,业主选择代理机构只能从已在我县备案的代理机构中选择。同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其规范从业,诚信经营,凡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节严重的,记入不良行为“黑名单”,一律不得在县内从事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黄永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