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楚雄市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楚雄市认真清理查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各级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依法依规进行。
为组织落实好全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国土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及全市15个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整治内容为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要求其违反规定审批或者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破坏经济发展,给党和国家、人民利益、公共财产以及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方案编制、评估评审备案事项;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不够规范等。
按照方案中的工作要求分为宣传教育、自查自纠这二个阶段。对清理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市里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建章立制工作。
此外,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整治六种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违法违规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违规违法批准及办理相关证照的行为,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不力的行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方案编制、评估评审、备案监管不力的行为,违反规定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政审批的行为,违反规定插手干预专项方案评估评审备案的行为。(张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