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9 10:27:56   来源:滇中产业新区纪委

为推动嵩明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县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公告不留死角。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张贴“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通过嵩明电视台、中国嵩明网播放,张贴在各单位办公楼、职工住宿区、公共场所、村组公开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布“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内容以及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目前为止,县纪委监察局共接到群众来电4件,其中2件属于业务范围外,2件正在办理中。

监督检查突出重点。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对 “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开展了重点整治。全县各单位作出不用公款发送和接受“红包”的单位承诺51份,个人承诺735份,驰而不息狠刹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红包”歪风。通过整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逐步增强,截止目前,主动上交至县纪委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9.76万余元,仅2015年上半年,就有多名干部上交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3万元。

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六个严禁”方面的问题,加强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强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现状,在考察学习了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的招投标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定了《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工程服务商公选入围管理办法》、《嵩明县工程服务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嵩明县选用“公选入围、随机中标”项目评标办法》和《嵩明县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等六个方面的制度,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防腐。